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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会计必会的转售水电费会计分录
作者:佚名    数据来源:会计资格评价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7/22

很多会计经常抱怨,公司的水电费记账挺简单,但是发票里包含了我们转售其他方的金额,且可以简易计税,那具体应该怎么处理呢?

以下是给大家整理出来的转售水电费的相关政策及实操案例

有需要的赶紧收藏吧!

NO.01

转售水电政策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纳税人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纳税人可以按3%向服务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NO.02

简易记账处理

1、向自来水公司支付水电费

 

借:主营业务成本-水费成本/电费成本

贷:银行存款或预付账款

 

2、计算可以抵减的增值税税额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发票金额/(1+3%)*3%】

贷:主营业务成本-水费成本【发票金额/(1+3%)*3%】

 

3、向业主收水费时: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水费收入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4、缴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需要提醒的是,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为:(向业主收取的自来水水费,扣除物业公司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3%,即为上述分录3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的贷方数减去分录2中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借方数的差额。

NO.03

案例实操

甲公司取得自来水公司按3%征收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300元。其中,自用水费含税价格6180元,承租方使用水费含税价格4120元。取得电力公司按3%税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0900元。其中,自用电费含税价格20600元,收取承租方使用电费含税价格11330元,开具3%增值税专票。

假定,甲乙公司都为一般纳税人,甲公司是租赁方(可以是物业,也可以是业主),乙为承租方。乙的水电费由甲方转售。甲公司转售水电分录?

 

1、分析:

水电自用部分,按进项税分录,而转售部分,采用简易计税差额征收,不能计入进项税,需要做转出处理。

 

2、分录

水费分录

① 、向自来水公司缴费,并获取发票

 

借:管理费用等成本费用科目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0

其他业务成本4120

贷:银行存款10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20(转出转售部分)

 

②、向乙公司收取水费,并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银行存款4120

贷:其他业务收入4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120

 

③ 按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差额,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120

 贷:其他业务成本120(由于转售水费,没有差额所以全部转出即可)

PS:转出额=取得乙公司水费的成本×3%

 

电费分录

④ 缴纳电费时和水费分录 “①”分录一样

 

借:管理费用等成本费用科目20000

其他业务成本10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0

贷:银行存款309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300

 

⑤ 向乙公司收取电费,并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银行存款1133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1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30

 

⑥ 扣除成本差额征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300

贷:其他业务成本 300

 

⑦ 上缴税款

借:应交税费 — 简易计税 30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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