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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旷工1天扣月工资的8%,合理吗?
作者:会计家园    数据来源:子非鱼说劳动法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6/3

基本案情
江某于2019年9月17日入职某医疗公司从事内勤工作。

公司考勤制度规定:员工上下班应进行考勤管理,未经批准无故不上班,单次迟到、早退、或未经审批外出、离岗超过6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一天;10分钟<每月累积迟到和早退时间<30分钟的,扣当月工资的1%,……每月迟到超过3次,从第4次开始每迟到1次视为旷工1天,员工每旷工1天,扣当月工资的8%。

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公司依据考勤制度及江某考勤记录,在江某工资中实际扣款总计209,400元。

江某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以多次旷工为由扣除工资于法无据,要求支付讼争期间工资差额,仲裁裁决公司支付江某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工资差额。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法院,要求不予支付。

裁判结果
黄浦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规章制度规定对迟到的劳动者扣除相应未提供劳动时间对应的工资部分,但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亦当合理且善意,普通用人单位不具有罚款权,如为了惩罚而扣除多倍的工资,既有悖法律规定,也不符合情理,按劳动者日工资扣发相应缺勤时间的工资较为公平合理。现双方一致确认讼争期间江某被扣除工资209,400元,结合江某的实际缺勤时间,经核算,因江某缺勤应被扣除工资12,781.90元,故江某主张公司支付工资差额,应予支持,公司应支付江某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工资差额196,618.10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典型意义
劳动关系具有鲜明的人身依附性与从属性,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管理的权利,对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进行惩戒,但该惩戒应遵循合法、合理和善意的原则。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明显扩大劳动者违纪结果、加重劳动者违纪责任的不合理规定,不能作为用人单位处罚劳动者的依据。本案最终依公平原则,确定了按劳动者日工资标准扣发相应缺勤时间工资的处罚机制,既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规范了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权的行使,有利于督促用人单位遵循民主程序制定合法、合理且善意的规章制度,构建良好和谐的用工关系

4月26日,上海二中院与上海市人社局共同签署《关于加强诉源治理和裁审衔接若干意见》,并发布十个劳动争议纠纷典型案例。本次节选部分案例。

 

 

 

 

 

 

 

 

 

 

 


建筑装饰工程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社会的快速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以及新材料、新工艺的不断出现,装饰工程的发展很快,而目前装饰工程的审计方法相对滞后,审计操作难度较大,出现纰漏多,这就给装饰工程项目审计工作带来了许多问题。因此,应加强对装饰工程的审计研究,正确认识建筑装饰工程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审计方法,实事求是地确定装饰工程造价。笔者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多年,把建筑装饰工程结算中存在的问题作一个小结,以便于更好的进行建筑装饰工程的结算工作,更合理的确定建筑装饰工程造价。

 

一、建筑装饰工程结算审计的基本要点

 

工程量的计算和确认。

 

工程量是编制工程结算的基础。工程量计算的正确与否,对工程结算的影响很大。因此,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根据装饰工程竣工图纸所示工程量,与结算工程量进行核对,以检查误差。由于装饰工程的子项目多、数量大,在审查时不可能将全部图纸的工程量都计算一遍,那样既费时也无必要。但可以采用基础数据复核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即根据图纸复核原结算的“三线一面”等基础数据,在复核计算无误的基础上,对某些较大项目进行抽查。比如审查室内装饰工程中吊顶、楼地面、墙面装饰工程量,室外装饰工程中的外装饰面等。在抽项审查[内审网注:各类审计方法案例报告模板关注公众号内审网可查阅获取]的过程中,若发现所抽项目准确性差,应追根到底,更正错误项目,甚至需要做出全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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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结算审计:要点、常见问题、原因及对策-会计家园 (mykuaiji.com)

【财税小课堂】

 

员工旷工1天扣月工资的8%,合理吗?

 

 

 

 

 

 

 

 


基本案情

 

江某于2019年9月17日入职某医疗公司从事内勤工作。

 

公司考勤制度规定:员工上下班应进行考勤管理,未经批准无故不上班,单次迟到、早退、或未经审批外出、离岗超过6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一天;10分钟<每月累积迟到和早退时间<30分钟的,扣当月工资的1%,……每月迟到超过3次,从第4次开始每迟到1次视为旷工1天,员工每旷工1天,扣当月工资的8%。

 

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公司依据考勤制度及江某考勤记录,在江某工资中实际扣款总计209,400元。

 

江某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以多次旷工为由扣除工资于法无据,要求支付讼争期间工资差额,仲裁裁决公司支付江某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工资差额。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法院,要求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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